《財經(jīng)》:中央財政對老舊汽車報廢補貼10億
為加快汽車報廢更新,2009年,中央財政對老舊汽車報廢的補貼資金達到10億元,比去年增加4億元。
4月22日,財政部和商務部網(wǎng)站發(fā)布公告,公布了2009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的車輛補貼范圍及補貼標準。
商務部市場建設司規(guī)劃處人士告訴《財經(jīng)》記者,廢舊汽車報廢補貼政策自2003年以來,每年都有實施,補貼資金大約在3億元,2008年增至6億元,2009年補貼力度更大。
而且,與以往相比,此次補貼范圍有所擴大,補貼標準也有所提高。主要補貼范圍是城市公交車、大型汽車和農村載客車。
公告稱,對于2009年報廢的老舊城市公交車,補貼范圍有所擴大。除對九米以上大型城市公交車每輛補貼1.5萬元外,對車長不足九米的城市公交車,也給予每輛1萬元的補貼。
考慮到車輛價格較高,為鼓勵和引導報廢更新,對于大型汽車的補貼標準提高了1000元。7.5米以上且乘座人數(shù)(包括駕駛人)23人以上的大型載客汽車、總質量在12噸以上的重型載貨汽車,以及準牽引總質量在12噸以上的半掛牽引車,報廢補貼標準由4000元提高到5000元。
對于農村報廢客運汽車,補貼范圍和標準沒有變化。車長大于4.8米、小于7.5米的,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萬元。
這是《汽車產(chǎn)業(yè)調整和振興規(guī)劃》發(fā)布之后又一項刺激汽車消費的政策。此前,規(guī)劃已經(jīng)明確,自2009年1月20日至2009年年底前,凡購買1.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,購置稅減半;同時,自3月1日起,中央財政安排50億元,實施“汽車摩托車下鄉(xiāng)”,對農民報廢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換購輕型載貨車以及購買1.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車,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。
受上述政策影響,2009年一季度,中國汽車銷量達到268萬輛,同比增長3.9%;3月銷量111萬輛,創(chuàng)下歷史新高。
4月20日,工信部副部長苗圩在出席一個論壇時表示,將抓好振興規(guī)劃的組織實施,積極培育汽車消費市場,在加快老舊汽車報廢更新政策外,還將取消限購汽車的不合理規(guī)定、鼓勵加大自主品牌汽車在政府采購中的比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