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務部購車補貼刺激商用車需求
財政部、商務部26日發(fā)布《財政部、國家經貿委關于發(fā)布〈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〉的通知》,公布了2008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的車輛補貼范圍及補貼標準。
該規(guī)定主要是針對商用車,包括客車與重卡,鼓勵以舊換新,有利于在保證營運安全前提下刺激車輛的更新需求。
依據該標準,補貼費用最高的是,車長9米以上(含9米)且當年更新的汽車排放標準符合國Ⅲ階段要求(北京當年更新的汽車排放標準符合國Ⅳ階段要求)的城市公交車,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.5萬元。
其次是本年度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(yè)的,注冊登記日期在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,車長大于4.8米(含4.8米)、小于7.5米的農村客運車輛,補貼標準為每輛車1萬元。其余車型的補貼標準均為每車4000元。